胡尚可一五一十把自己知道的说了出来:
房子里确实有过碎尸案,那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当时还挺轰动的。
具体案情胡尚可不清楚,就听说是女主人杀了男主人。
估摸着是情杀。
女主人当然就被抓进去了,毙没毙不知道。
后来家属把房子拿出来卖掉……毕竟出了这种事,谁特么还想住在那里面?
卖的很便宜,价格打骨折的那种。
按理说这种命案房不好卖,再便宜也没什么人会愿意入手。
但偏偏就遇到了一个胆子大的金主,捡了这个便宜,用不到市面上一半的价格把这个房子买下来了。
人家其实不傻的。
房子么,立刻卖是肯定卖不出去的。
先想法子低价租出去!
只要这个房子里,往外租个几年,住过几茬儿人。
租金虽然低,但好歹可以把物业啊,房屋维护啊这些都COVER掉。
而且,再怎么凶宅,只要几年下来,有住客的人气,以前的事儿,就可以当没有了。
那时候,关心的人也就不多了。
到时候,半价一千万入手的房子,转手就可以两千万市场原价卖出去。
几年时间,百分之百的回报率。
算是一种别致的长期投资。回报率还是挺高的。
不过……敢做这个生意的人不多。
·
“这个房子的凶案是几年前了,现在的房主买下来后,已经对外租了三茬儿房客,好像都还行,没出过什么问题。
我们公司的人私下聊这个房子,都估算这个房主最多再往外租个一两年,就要拿出来卖掉了。
这便宜,你占了也就最多一年两年的,更长久人家未必肯租了。
不过挺适合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