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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吴承恩的雄心(2 / 4)

明官职中是一个特别的存在。管着一县治安,没有品级未入流。

但典史虽无品,却又属于“朝廷命官”。因典史乃是吏部铨选,皇帝朱批圈定。

沿海诸县的典史,管着衙役、民壮,有跟倭寇交手的机会。

吴承恩终于放下了手中的笔。他不知道,两个偷猴贼正鬼鬼祟祟,进了猪尿泡胡同。

胡同之中,林十三师徒换上了一身夜行衣。这行头是跟北镇抚司那边借的。

林十三手里拎着一个麻袋。孙越肩膀上则背着一个大竹篓。竹篓中则是一堆偷猴所用的物什。

林十三压低声音:“咱们一会儿依计而行。”

孙越颔首:“成。我得报一粪桶之仇!”

二人正说着话呢。突然间,一顶蓝呢大轿停在了吴承恩的四合院门前。轿中下来一个穿便服的男人,他大步进了四合院。

林十三皱眉:“吴承恩一个岁贡生,跟部院大臣有交情?”

太祖开国定下规矩。京中只有皇亲、勋贵、正五品以上且过六旬的老年官员、妇女才可用轿。

永乐朝后,京中正三品以上文官可乘轿,不限年龄。武官严禁乘轿。

正德帝总把“规矩就是用来打破的”挂在嘴边。故正德朝及之后,官员皆可乘轿。只不过轿子按品级区分。

蓝呢大轿,如今是朝中部院大臣才可享用的。

林十三压低声音:“咱且罢手。总不能当着部院大臣的面儿偷猴儿。”

“你换下夜行衣,去找轿夫套套话,看是哪位大人物进了吴宅。”

孙越点头:“成。”

进了吴承恩四合院的人,是礼部右侍郎,李春芳。

李春芳是吴承恩的老乡,两人曾在一处求过学,说是知己都不为过。

同窗知己,官途却是截然不同。

吴承恩乡试屡屡不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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