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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3 / 4)

故狗肉馆最为集中的一条街干脆改名为“高丽街”。

林十三解释完,陈矩道:“原来还有这样一段掌故。”

说完他又一指街面:“每个羊头边都挂着一根大棒子。这又是什么意思?”

林十三苦笑一声:“这事儿啊,赖名医李时珍。”

陈矩问:“哦?这又怎么说?”

林十三又给陈矩解释了一通。

原来名医李时珍写了一部医书。在书中他写名了吃狗肉的种种好处,譬如安五脏、壮气力、补五劳七伤之类。

但李时珍在里面补了几句“凡食犬不可去血,去则力少,不益人”。

狗肉馆听说这事儿,纷纷将屠狗方式由刀宰改为棒打。

用棒子把狗活活打死之后,还要倒掉起来。因狗属土命,怕死狗躺在地上沾了地气儿诈尸咬人。

大棒挂在羊头边上,是向食客表明本店杀狗一律用棒打,不去血,卖的狗肉符合医理有益身心。

林十三讲完这一切,陈矩道:“怪不得你家这黄狗到了此处便浑身颤抖。”

孙越在一旁道:“坏了。高老爹家的掖乌龙别是被偷狗贼偷了,卖到高丽街做成了狗肉吧?”

陈矩怒道:“活要见狗,死要见狗尸!真是那样,你们得找出偷狗贼。我把他大卸八块!”

林十三道:“陈公公稍安勿躁。线索到了高丽街,以犬寻犬的法子就不灵了。全天下胆子最大的狗进了高丽街也会吓作一滩烂泥。孙越,你将猫儿带回狗瘠薄胡同。”

孙越颔首,诌起了文词儿:“徒儿谨遵师命。”

孙越领着“猫儿”离开后,陈矩问:“接下来怎么办?”

林十三道:“我在高丽街有个熟人。此刻他应该在沁芳斋吃早肉喝早酒呢。他应该能帮得上咱们。”

沁芳斋是高丽街生意最红火的一家狗肉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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