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领。
长平县衙赏五十贯钱,用来修建牌坊,及把御赐手书刻在牌匾上。
大炎朝的牌坊分为四个级别。
第一级是御赐牌坊,由皇上下旨,国库出钱建造。
第二级是恩荣牌坊,由皇上下旨,地方官府出钱建造。
第三级是圣旨牌坊,由皇上下旨,官员或乡绅自己出钱建造。
第四级是赐赠牌坊,由皇上口谕,官员或乡绅自己出钱建造。
“千婴之母”牌坊属于第二级的恩荣牌坊,皇上下旨,县衙出钱建造。
设计规格为二柱一间三楼。
古代讲究等级,出资方和设计方案绝不能越矩。
内侍把御赐手书和旌表文放在冯不疾手上,衙役把装纹银和五十贯大钱的两个小箱子放在姐弟二人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