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病。
热烈的马!
我为什么会觉得张兜兜很有意思啊!
我明明瞧不上她的啊!
他有些忧心自己的精神状态。
掏出手机,又看了一眼总编给自己的回复,很是生气!
生气!
哼!
瞧不上我不要紧,我无所谓。
可是你居然连红毛老怪都瞧不上?
过分!
我一定要努力码字,尽快将《我儿王腾有大帝之姿》写出来,做到日更二十章,将这本书在这个世界发扬光大,这样才不会辜负红毛老怪的才华!
让你们这些狗眼看人低的网站和总编,总有一天要挥舞着支票,跪在我的脚下,狂呼:“红毛老怪才是真神,快把这本书签给我们!”
想想就有些爽。
想到那个画面,沈闲的嘴角疯狂上扬。
心情也好了起来。
但随后,好心情就被出现的两人给破坏了。
柳茹云和陈锋从侧门走了进来,刚好路过沈闲的旁边。
“咦,你怎么在这里?”柳茹云都已经走过去了,眼角的余光瞥到了沈闲,于是又折返了回来。
陈锋皱着眉头看着沈闲,看了看四周,摄像头离自己还很远。
再看桌子,也没有什么拍照设备,放下心来。
“你俩都能来,我为什么不能来呢?”沈闲很是奇怪的开口,“难道是你俩的婚礼吗?”
柳茹云呼吸都是一滞。
沈闲有时候讲话真的好气人。
对于沈闲,她是非常的恨的。
虽然沈闲给她写的十二首金曲让她从一个选秀第十八名的歌手一跃成为了一线明星,赚了有两三个亿,但她就是恨。
她恨沈闲不争气,天赋为什么要消失。
她恨沈闲耽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