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我还是决定凑钱救阿虹。
很多人或许会觉得,为了一个只是在一起几个月,具体信息都不清楚的女人花七十万,值得吗?
我想说的是,难道真为了钱,将她放弃?
钱没了可以再赚,但她要真被遣送回去,最少也是五年。
人生,又有几个五年?
当前的阿虹,二十七岁,五年后出来三十多岁,再加上有案底,嫁人都难。
假若只是和阿虹刚认识一个月,那这钱我还真不会出,但认识到现在,关系早已不一般,且她对我的基本信息都很清楚。
我要是放弃她,任由她被遣送回去,面对审问时,她会帮我扛吗?
换成是我,谁要将我给放弃了,我凭什么要扛呢,肯定也是一五一十的进行交代。
只要将我给说出来,警察掌握我的信息后,我要么一辈子待在这边,要么回国就被按头,且面对的惩罚只会比阿虹还要重。
因此,不救不行。
且目前只差十万,而不是一百万,稍微想想办法就能凑够,还有挣扎的机会。
手机由于一直没充电,弄到现在已经快没电了,我就没着急联系人,准备先回到城里再说。
顺着大路走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才到城里,我先去买了一身衣服,找地方洗了澡,手机电也充得差不多后,我直接打给老姜。
他还欠我们工资,花钱把小凯赎走放弃我们,这些我都不想计较,我现在只想他能拿出十万,让我先将阿虹给救出来。
接连打了两个电话老姜都没接,我不知道他是不敢接,还是不想接。
不过,我不会就此罢休,我直接发消息给他,告诉他我已经出来了,现在在小勐拉城里,有点事要找他聊聊。
消息才发过去,老姜语音电话就打了过来,很开心地问我:“东啊,你出来了啊,怎么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