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步。
别说,这一声吼,还真有几个不怕死的冲了上去。
刷——
这一边,眼见小破匕首造成不了多少伤害,也没必要处处小心防着,李维直接顶着多人围攻一剑砍在试图先跑路的头头身上,又一剑捅入胸腔,踩着头头的尸体把剑拔出来。
然后猛地转身砍了一剑,又一剑,不顾身后其他人以各种刁钻角度捅过来的匕首,疯狂输出。
像个刀枪不入的战神,任你怎么攻击,反正我盯着谁,谁就得死。
若论战斗技巧和经验,随便拉来一个土匪流氓之流都能胜过他,但就算这样,李维也还是能压着几人打。
这种强度的战斗,尚且无需技巧,硬刚换血即可。
即便是八个土匪加起来,也远不及一只尸妖来得惊险。
当然——是在李维现在有护甲的情况下。
终于,在又一个人倒下后,旁边的人眼见自己拼了命的刺击也还是无法造成什么有效伤害,当即心态一崩,喊道:“这是巫术!巫师!他是杀不死的巫师,快跑啊!”
随后丢下武器,也不管同伴,一溜烟地窜进树林里。
剩下的人也猛然惊醒一般,立刻转身就逃,李维快步追去,砍了几剑,又留下几个土匪。
然而再一抬头,还是有两个土匪已经只剩个背影。
要追的话,肯定是能追上的,反正先累死的一定是那两个土匪。
但是太费时间了,不值得。
战斗告一段落。
在尸体上搜刮一番,就地挖了个坑埋掉,又将缴获的武器反冶成原材料,李维继续上路。
许是血腥气太重,又或者这段路的确够荒,接下来一连好几天李维都没能见到任何人影,强盗土匪之流也是没能见到半点痕迹。
只是路边的痕迹告诉他,这片区域虽荒,却并不算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