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
韩国首尔国民大学附近的一个咖啡厅中,几个计算机小组的学生,兴致盎然的讨论起一款他们构思的网络游戏。
咖啡厅老板听了很感兴趣,随即投资五千万韩元资助他们创业。
随后,他们便成立了actoz公司。
创业伊始小组中的成员各自负责一个项目,项目盈收60%归自己,40%属公司。
朴瓘镐的团队,
负责的项目是一款名为《legend of mir》(传奇)的游戏。
游戏上线后反响十分不错,
上线一年贡献的收入,就占到actoz总收入的70%,成为了支柱产品。
然而好景不长,
和许多创业团队一样,朴瓘镐和公司其他元老,就公司的运营问题发生了分歧。
朴瓘镐开发的新游戏,在内部的评价较低,运营资源有限。
他一气之下,带领团队出走,
成立了娱美德(wemade)公司。
《legend of mir ii》是新公司成立后出品的第一款游戏。
既是日后席卷中国的《传奇》。
所以,准确的说法。
盛大老陈拿到的应该是《传奇2》。
不过,因为这时的wemade公司还只是个“小作坊”,团队规模小,资金不足。
而且此时韩国市场已有巨头,娱美德的用户基数和商业模式注定无法做大。
所以,初生的wemade并没有完全“独占”《mir ii》,
而是将公司40%股份和《mir ii》的共同所有权,转让给老东家actor。
形成5:5的权益比例。
让actor负起一部分运营责任,分担一部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