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看着他们的眼睛。
现在想想,抛开有钱或者没钱、上辈子对圣西斯是否有贡献这些客观的因素,或许这才是他只能被拴在马车上的最大原因。
就在庞克任由思绪发散的时候,会客室的门外传来了脚步声,很快一位穿着剪裁精良的绸缎外套的男人出现在了门口。
他的面容英俊,鼻梁高挺,深棕色的头发梳的很整齐,虽然已是四五十岁的年纪却保养得宜,一点儿也看不出岁月在他脸上留下的痕迹。
靠着这段时间在酒店里锻炼出的眼力,庞克一眼就认出了此人的身份。
如果用他最了解的马作比较,这位就是纯血的高地战马,生来驮着的就是骑士老爷。而他自己则是漩涡海北岸平原上常见的矮脚马,一生不是在拉犁耙就是在驮麦子。
这不是妄自菲薄,而是陈述事实。
庞克相信不只自己能看出来这一点,对方显然也有着一眼看穿他“灵魂”的能力。
而这位尊贵的先生之所以明明看穿了自己却没有将自己赶出去,完全是因为他看不穿自己背后的那位贵人。
回想着酒店侍者教自己的礼仪,庞克深吸一口气站了起来,恭敬地行了一个礼貌而不失自尊的礼节。
“尊敬的安第斯先生,很荣幸见到您,鄙人谨代表我家老爷向您致以诚挚的问候。”
看着他彬彬有礼的样子,扬·安第斯的脸上露出一丝怪异的表情,不过很快便化作了和煦的笑容。
“庞克先生客气了,请坐吧。”
早在今天之前他就调查过这位车夫的底细。
直到遇到那位名叫罗克赛·科林的贵人之前,这家伙一直都是个赶车的车夫,穷得叮当响的光棍,再往前查不到一丁点儿有用的信息。
说实话,安第斯心中对这个调查结果是很失望的,因为很明显即便这家伙自己也不是很了解自己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