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一声清脆的巴掌声打得王水花的半边脸颊都肿起来:
“你个丢人现眼的没用东西,我们老王家这点德行都让你给败光了。”
王水花的父亲王德发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常年的劳作让他看起来跟五十岁差不多。
昨天晚上女儿回来的时候,他特地问了一嘴,说是当时晚上黑漆漆的没人看见。
结果,一晚上的功夫就传遍整个村子。
他倒不是那刻板的大家长,本来女儿去接触易云平也是家里的意思。
他气的是,女儿明明没有的手,却被传出了这么个名声,实在是没用。
要是易云平那小兔崽子真做了什么对不起他闺女的事情,那他就算拼上自己老命,也要把女儿嫁过去。
如今村子里,明眼人谁看不见,谁家闺女要是嫁给易云平,就勤等着过去享福吧。
一来,不用伺候公婆,底下也没有弟妹要照顾。二来易云平有个在城里当工人的亲叔叔,关键是人家亲叔叔身边还没个孩子。
那以后,不管是城里的那份工作,还是他叔叔的那份家产,还不都是易云平那小子的?
他自然也想让自己女儿提前下手,没成想偷鸡不成蚀把米,弄成现在这个样子。
王水花捂着半边脸委屈地掉眼泪,昨天晚上明明是她爸让她去找易云平借红糖的,可现在反过头来却怪自己。
难不成,自己一个大姑娘是嫁不出去,非要倒贴他易云平不成?
她早就说过了,易云平对自己没什么想法,事情恐怕成不了,可她爸就是不死心,总说易云平是孩子心性,还没开窍。
王母一脸担心的看着自己女儿,但却不敢说半个字,从她嫁到老王家,家里从来没有她说话的份。
“给她准备三天的口粮,让她去穆家凹她姨那儿住些日子,等这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