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司,起源于五代时期的“武德司”,宋太宗在位时改名为“皇城司”,是大宋的一个很特殊的神秘机构。
它直属于皇帝管辖,任何官员与府衙皆无权插手干预皇城司职事。
这个机构比较隐蔽,它的性质大致相当于明朝的锦衣卫,不过权力没锦衣卫那么夸张。
皇城司的职司主要是刺探,缉问和监察。
与锦衣卫不同的是,皇城司有缉问臣民的权力,但没有审判权。
也就是说,发现臣子或百姓有不法之举,皇城司可以不经当地官府,自行缉拿押解并审问,但审问之后,如何判决这个人,还是要经过刑部和大理寺定罪。
刑部和大理寺无法定罪的话,这個人仍是无罪的,该放还得放。
当然,被皇城司盯上的人,十有八九是跑不掉的,只是皇城司很少出手,除非涉及非常重大的案子,比如谋反篡逆,勾结外敌等等。
赵煦封赵孝骞为皇城司“勾当公事”,这是个官名。
是的,“勾当”最初是官名,后来历经千年,不知为何演变成了贬义词。
如同大宋的相权一样,皇城司的权力也是分立的,它没有一把手,却有三名勾当公事一同统辖皇城司,三名勾当公事便是皇城司里最高级别的官员,三人互相配合,同时也互相制约。
大宋历代官家大约是清楚皇城司是一头猛虎,所以官家不会将统御这头猛虎的权力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分权而立才是最稳妥的。
而且作为皇城司最高级别的官员,勾当公事的品级也不高,只有正七品,这或许也是出于官家对皇城司的提防之心。
一个掌握着监察,缉问,刺探等偌大权力的强权机构,正如一头择人而噬的猛虎,官家必须将这头猛虎关在笼子里,否则权力强大到失控,会反噬猛虎的主人。
不得不说,大宋的历任官家在对待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