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九是知道草丛里有人的,正眼一瞧,嗯~不怎么认识的,这小子谁啊?
这时,刘月看清来人后,直接出拳冲了上去,“好你个老泥鳅!我看你是皮痒痒了,连老大都敢打劫,看招!”害她吓了一大跳。
“嗷嗷,女侠饶命,小的再也不敢了。”泥鳅顿时抱头鼠窜,明明是十八岁的大个子,还跟个没长大的孩子似的。
哦,林初九终于想起来了,原来是当年那个喜欢穿着短裤衩到处跑的、跟她同年的小泥鳅,名叫郑远还,是村家的小儿子。
小泥鳅长大后,四方脸,个头高高的,身体精壮结实,只有他标志性的八颗大白牙,是林初九熟悉记忆里的影子。
小伙子两年后要上战场,他当然是练过的,这会儿甘愿被刘月追着打,正是因为三人曾是玩的最要好的小伙伴。
不过认真算来,只能是两人,因为林初九总是半梦半醒的,能记得这样一个人物,幸亏她记忆好。
在军屯村没有很重的男女大防,如果男女合作就能活下去,那他们肯定互相帮助,全村一家亲,异常团结。
所以,刘月跟郑远还瞬间打闹到一起,林子里都是他们欢闹的声音,仿佛时间又回到小时候一样,无忧无虑。
“啊哈哈,臭小子终于碰上对手了,原来是刘月回来了。哟!这是初九吧?你又清醒过来了,真不容易,过来伯娘好好看看。”
郑母都五十岁了,两鬓斑白,可她能挑着一担百来斤重的柴从林子里走出来,依然健步如飞。
这才是勤劳百姓该有的样子,小半天功夫就已经砍了一担柴,对比之下她们懒的可以。
林初九赶紧上前接过她的担子,“伯娘,您挑这么重做甚?该让泥鳅挑。”好吧,泥鳅挑的柴更重,得有两三百斤。
林初九很轻松就把百斤重的柴双手担起,放到地上,然后把腰间的水葫芦递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