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枪事件的两年后。
沈确和沈小花已经从“敌对势力”转为搭档,一起作为港府的卧底来到加拿大,盯着与“地下”有密切接触的加拿大黑帮。
他们的主线任务就是摸清双方交易的内容,以及交货的渠道,报告给港府,好让港府“对症下药”。
此刻,魁北克省,一个叫切尔西的小镇上。
小镇人口刚过七千,却有许多的精品店和咖啡店。
今天阳光出奇的好,穿着花衬衫、白长裤、头顶墨镜,一派休闲度假风的沈确,正翘着二郎腿,坐在一家咖啡厅门口的遮阳伞下。
他不知怎的就想起这桩旧事——痛和恨是什么感觉?
他拿起沈小花放在桌上的手,抬眸看了她一下,然后故意将她的小指往后掰。
掰到90度,差不多是骨骼的极限,再往下掰,正常人就会感到不适和疼痛。
沈小花却一动不动,只是用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平淡又平静地看他。
沈确笑了一下,没有往下掰,直接放开她的手。
对于普通人来说,手指被刀割破会痛、做饭被热油烫到会痛、骑车摔倒会痛、再严重一些的,被人暴打一顿会痛。
但沈小花没有痛感。
她就算腹部中枪,也可以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自己挖出子弹,自己缝合伤口,除非身体机能到达极限,迫使她昏死过去,否则她会一直像一个没事人。
这也是她当年敢徒手给他挖子弹的原因。
她觉得她可以,那么他一个大男人有什么不可以?
那次沈确被她折腾得发起高烧,烧了一天一夜,她期间只来给他盖过一块冷毛巾,然后就放任他自生自灭。
他能活下来,还成功杀死两匹狼,只能说是辛苦他体内的白细胞了。
既然她身体上没有痛感,那么心理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