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语,叹了口气,继续道:
“从我记事起,父亲就一直在吹嘘自己所在的民兵团是多么受‘领袖’的青睐。”
“他还说自己去过罗马,但是我的记忆里,只记得他总把我放在民兵团的驻地里,让我叫那些粗鲁而满身酒气的人叔叔。”
“而他自己呢?每天的工作只不过是拿根棍子上街游荡,有了点钱就拿去赌,只有他赌赢了,我才稍微有点好日子过,哈哈。”
诺威齐自嘲般笑了两声,随后嘴角又缓缓收敛。
中午的日光里,墙角挣扎破土的青草在风中微微摇晃。周遭的房子里传来窸窣细微的动静,贫民区的远端隐约有些人声。
诺威齐看着王语,这只黑色的乌鸦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台阶上,一言不发。
乌鸦当然也发不了什么言。
但是诺威齐在此时却感到有些奇怪,他为什么要对一只乌鸦说这些呢?
它根本听不懂自己在说什么。
诺威齐只知道,自己确实是有点累了。
……
“兵团里有一只狗。那是只很聪明的狗,由于我开始上小学之后就要帮他们在驻地里打扫卫生的关系,我有时候也要喂它。”
“我……我很喜欢大卫。它也很喜欢我,有一段时间里,它几乎是我唯一的朋友。”
“后来,大卫被我父亲打死了。我说肉是我吃的,可父亲一旦开始动手,就绝不会停下来。”
所以诺威齐一开始才对身为切利尼娜宠物的王语特别在意,他在家族里时常避免提到关于自己过去的话题。
诺威齐没有提到关于自己母亲的话题,不过王语也知道,这就像他没有说过父亲怎么对待自己一样,是他的一种含蓄。
王语转头看向诺威齐,这位梳着莫西干头的青年的身子微微后靠,随后微微仰起头,道:
“后来我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