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镇。
一路上,他看见许多死去的动物尸体。
也不知道是被什么动物厮杀的,头颅、四肢落了一地。
他手指蘸了血闻了闻,还比较新鲜,无毒。
走了一会子又看见满地的狼尸,少数也有十头狼。
看样子,这是野物互殴留下的。
就这么边走边辨别周围情况,玩味地捏捏下巴,野物们这架打得凶残啊,竟然把脑袋都给生扯断。
这是什么物种?
以后再也不能来这深山里,躲灾不成,再被野物五马分尸,那可就糟了。
他走了整整三天才走出来,倒不是迷路,是身体虚,本来还想扛一些野物给九天回去打打牙祭。
实在扛不动,就只扛着一头相对完整的狼。
很庆幸的是,他一路往北走,竟然找到了丢掉的上衣、鞋子,也找到了当初想过夜的山坡。
在山坡上也找到了来时戴的帽子,捂脸的大方巾,还有菜刀。
只是这衣服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扯破了,许多裂痕,勉强遮住肌肤。
他找到了下山的路。
庆幸的是,他在山里走了三天,都没遇见一个野兽。
他把狼放下,穿好鞋子,去水潭边洗脸,顺便看看自己的眼。
不负所望,眼睛果然恢复了正常。乌黑细长的凤眼,即便面色有些苍白,还是十分……漂亮!
他把头发梳理一下,重新挽了发髻。
在水潭附近发现一只死去的花豹,死法也惨,竟然是被什么东西爆头。
这武力值可以,他有些羡慕。如果他哪天一拳爆头,第一个就先把那个叫阳盛的家伙给爆了。
他把花豹扛上,那只狼也扛上,下了山。
用帽子和大方巾把自己的头脸都捂住,得益于这一个半月的调养和锻炼,尽管有些虚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