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大宝,是高天国和王大妞两人的孙子,长子长孙,如果按辈分来计算的话,是应该叫高天养小爷的,毕竟高天养跟他爷爷高天国是一个辈分的人。
不过他俩年龄相仿,玩的还挺好。
也就过年时候不见面,因为过年的时候要拜年啥的,总是会被村里人逗。
让大宝喊天养爷爷。
这样两人还能玩的不错,彼此间关系是确实好,当然了,应该也有天养从来不为难人的原因。村里另一个跟天养同辈分的孩子,见到同龄人甚至比较大的,总让人按辈分喊他,不然不高兴。
现在都没啥人愿意搭理他。
更没有什么朋友。
村里辈分是有些讲究,但要真让同龄人,甚至年龄更大的见到某个大辈分小孩就喊爷爷,任谁心里都不太舒服。
有另一个总让人喊爷爷的做对比。
天养自然就显得受欢迎多了。
“你是准备跟大妞姐他们一起去赶集啊,那就没什么问题了,不过你可得跟紧了,千万别掉了队,要注意安全。
对了,你稍微等一会儿。”
既然有大人陪同,再加上附近村子好像也没听说哪家孩子被拐,所以高芸便没那么担心了,说完她还起身回了趟屋,从家里仅剩的一块二毛八分钱当中拿出二毛八分钱,并塞到高天养手里:
“难得赶趟集,买点小零食。”
几天相处下来,以及原身的记忆逐渐深入融合,高芸对高天养的感情,也从开始有些陌生,单纯完成任务,变成真心喜欢这孩子,愿意对他好,果然她不是讨厌孩子,懂事的孩子谁不喜欢?
讨厌的只是那些熊孩子罢了。
“谢谢姐,我多买点红薯。”高天养也挺开心,因为他从小到大都没拿过这么多钱,过年虽然有收到压岁钱,但一般也就只能得到几分钱,买几个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