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发散一点还会发现,这么多年来份额的分配还往往与这些地方的科举成绩如何有正相关的趋势。
“下面就不需要朕言明了吧?”朱常洛看着他们,“虽已折成金花银,但由单所派府州,解运加耗一样在收。”
运粮食有加耗,运银就没有加耗了?要换成银子,要重新融成符合规格的金花银呢。
陈蕖听得大汗淋漓:皇帝这么懂吗?
其实地方上,从百姓手上收上来的仍旧是实物。
最终到了户部,也只核对各地应送到的金花银数目。
这漫长的过程中,其实并不必千里迢迢真把银子从南方运到北方:如果在北京有人能直接拿出相应数额的银子,不是省事了吗?
其次,获得份额的地方上收上来的那部分粮食,按照一两银子四石的比例,这部分粮食就不用运到北方了,可以留下来。
是卖还是用,卖给谁?卖价多少,那还用说吗?
一石粮食如今的售价又是多少?
北方大约十一钱到一两,南方大约八钱到一两,这是没有大规模天灾的情况。
如果特殊时候,米价涨到二三两甚至更多也是有的。
也就是说,如果获得了金花银由单的府州有人出面把本府州应交上去的金花银承担了,那么那些粮食自然可以归他处理。
四钱银子一石,转手就是至少一倍的毛利。所得净利,商量好分成比例就好了。
于是最后,在北京的皇帝只知道自己每年固定有百万两白银入账,地方上的百姓仍旧上缴田赋以及各种加派、役银,而地方上的官绅总是抢夺着金花银份额、找各种原因拖欠金花银外的其余赋税、每逢“喜事”就盼着蠲免。
这便是从金花银入手的大明财计艰难真相之冰山一角。
如此金花银,上至天子,下至官绅,谁不称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