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希衍微微擦过眼眸,缓慢看向远处沙发区。
那上面坐着的男人,白衬衣、黑西裤,大背头。
与欧洲人不同的是,他拥有一双琥珀色的眼睛。
泛着淡淡烟灰之色的光芒,是混血儿才有的特点。
谁都知道这位混血儿,年纪轻轻就成了金融大鳄。
靠的不单是朋友相助,还有出众能力、远见决策。
所以他在这几人中,脱颖而出,拿下最大的项目。
而那个项目,谁拿到,谁就是华尔街未来的新贵!
威尔已经不需要这个项目来加分,但沈希衍需要。
他便毫无畏惧的,一边用枪抵着康维斯,一边谈条件。
“下个月,你妹妹要跟康维斯联姻,你卖你妹夫一个人情不好吗?”
威尔的确很有能力,但比起家庭背景,还是比不过康维斯的。
他要想稳固根基,壮大家族,那就必须要靠联姻来巩固地位。
沈希衍深谙这一点,故而这在康维斯下手的时候,他才会掏枪。
见他什么都知道,还以此来说服自己给项目,威尔忽然觉得有点意思。
他饶有兴致的,抬起疤痕遍布的手,放到下巴处,撑着腮打量沈希衍。
“用我的项目,换你的手指,卖我妹夫人情,可行是可行,但你现在的处境不太好。”
言外之意就是,他们可以不用给项目,就可以直接剁他的手指,何必那么麻烦呢?
沈希衍听明白他的意思,却没有丝毫慌乱,反倒用那柄枪,推了推康维斯的下颚。
“我处境好不好都没关系,但你不能失去这个妹夫。”
沈希衍的意思是,要么答应给项目,要么给康维斯收尸。
见他又刚,又有胆量,还有野心,威尔是有点欣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