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功郎中儿子玷污的女子因为接受不了打击而疯癫,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在此条律法的补充条款中,可以从重处罚。
李诺和裴哲商量过后,决定判处王钺杖刑一百,徒三年,另赔偿受害人一百两。
其中,三年徒刑是基础判罚,一百杖刑是律法允许范围内的加刑,一百两赔偿,是官员基于案件实际情况做出的额外裁定,在大夏律法允许的范围内,李诺和长安县令已经将王钺的罪行判到了极致。
百姓倒是群情激愤,不少人都在大声喊着砍了他。
但这是不可能的,罪刑法定,他们只能在律法规定的范围之内判罚,超出此范围,判罚无效,会被刑部和大理寺打下来,做出违规判罚的官员,也要受到处罚。
王钺已经顶格判了,那一百两的额外赔偿,王家甚至可以拒绝,继而将案子闹到刑部。
但看样子,他们应该不会这么做。
徒刑需要交由刑部复核后才能施行,但杖刑不用,当众宣判了王钺的罪行和判决后,两名捕快松开了绑住他的绳子,将他按在一条长凳上,由另外两名捕快当众施行。
这王钺看似文弱,但身体却很抗打,重重的几杖下去,竟是一声都没有吭。
不仅李诺惊讶,吴管家目中也浮现出一丝异色,说道:“天赋不错啊,弱冠之龄,就练出了内息,而且居然不用来护体,倒也有点骨气……”
李诺看着正在行刑的王钺,吴管家说这他是武道第二境,武道第二境又叫内息境,体内产生真气的雏形,能够保护身体,如果他以内息护体,普通的刑杖根本不起作用。
李诺不禁感叹老天的不公,这种人渣都有不错的武道天赋,他却一点没有。
行刑的捕快没有留手,在不用内息护体的情况下,就算是武者也很难抗住。
但这王钺从始至终,竟然一声不吭,即便臀部和后背已经血肉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