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整个鸽子市乱作一团,几乎跟之前那次他遇到的情况一模一样。
操蛋的鸽子市,总是各种意外接踵而至。
陈国华赶紧脚底抹油,跑得飞快。
这个时候,最近小半年来,他经常跑步锻炼、挖地下室、蹭饭等,效果就体现了出来。
吃饭有营养,又可以锻炼身体。
自然比其他瘦子要强太多了。
旁的不说,最近小半年来,他的体重就从当初的一百二十斤,增长到了现在的一百二十八斤。
虽说只是八斤的增重,但已经是非常大的进步了。
“别跑!”
只可惜,今天他有些倒霉,身后有个女同志追得他很紧。
加上对方有手电筒,这让陈国华多少有些被动。
嘭!
一不小心,陈国华在黑暗中,被绊倒了。
双手擦破了一点皮,溢出了丝丝血迹。
但他跟没有察觉到伤痛一样,迅速爬起来,跑得更快了。
他专挑黑灯瞎火的小巷子,从不敢在大街道上多待。
京城的街道,四四方方,四通八达。
所以,完全不经过大街,那肯定是不现实的。
仗着自己对周边胡同的熟悉度,陈国华越跑越顺。
却没有注意到,身后的女同志已经不见了踪影。
同时他手上的伤口,溢出来的血,流过戒指之后,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等他来到一处安全的地方,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这才发现自己跑了大概有三公里远。
嘶!
一口气跑出去这么远,难怪这会儿满头大汗了。
“我背着这个背篓,总共有二十多斤重,居然还能跑得赢那些巡逻队?”
“难不成我的体质比特种兵还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