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约上,要是李荨芳签了意向约结果反悔了,你们可以曝光这个意向约。”
这等于是主动把自己的命线放到哆咪手中,只要签了意向约,这个合作绝对是板上钉钉的。
这样的条件,很难不让哆咪心动啊。
更别提后面如果有专线产品的合作,更是全程让哆咪操刀,包括分成比例都由哆咪来定,她们不说二话。
这更加让哆咪犹豫不决。
但在这次会议上,哆咪的高层讨论了许久,终究是不敢承担违约的责任。
一位高层说:“跟锦梨签的合作很细致,违约金也定得很高,不管是我们违约还是锦梨违约,违约金都无法承受。
你们确定如果临时改用李荨芳当形象代言人,她带来的利益能覆盖掉违约金?”
其他人一片无言。
没有一个人敢夸下海口。
但代言费减半的诱惑太大了,更别提李荨芳后面那句“全权配合”。
有位高层不甘心地说:“今年不行,后年呢,我们后年可以不用跟锦梨续约了吧?”
锦梨跟哆咪签的合同很细致,每一件单品的授权合同都不一样。
形象代言人这份总合同只签订三年,但她即将推出专线产品,产品定死了两年的宣传期,所以到时候形象代言人还得跟锦梨再续个一年。
具体来说不用再续一年,续七八个月就行了。
其他高层不由点了点头,但没有一个人主动开口说,后年不找锦梨续约,而是找李荨芳。
这不是废话吗,将近两年的时间,期间会生出多少变故,谁也说不准。
没准到时候锦梨已经不红了,或者变得比现在还要大红大紫。
亦或是李荨芳已经掉落到了二线明星的位置,那今天的这份承诺自然是给不到的。
于是,哆咪的总裁发话了:“李荨芳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