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怎么样?我只是擦枪了。”
“擦枪?那枪可是犯罪证据!”
“是吗?我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
枪杀了疯狗,你可以说疯狗是逃犯。
枪杀了三眼,你可以说三眼手持尖刀,要当众行凶。
那毁掉证据呢?
李向东哼道:“我刚才把枪丢到了地上,都已经说明是袁豪犯罪的证据了。”
徐国良举起了右手:“我可以作证!”
“我可以作证!”
“我也可以作证!”
王森和张思远,还有那些民警们,全都站了出来。
于立军恼羞道:“随便,我就是毁掉证据了,你们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好了。”
根据《刑法》第307条: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罪的,从重处罚。
哪怕是从重处罚,又能怎么样?
最多有三五年,于立军就能出狱了。
可要是有五四手枪的指纹作证,就坐实了袁豪持枪杀人了,将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样衡量起来,肯定是于立军的罪名更轻一些。
只要有高启盛和袁建国,相信没两年就能把他给捞出来。
李向东又从包包中拿出来了一个塑封的五四手枪,高高举起:“于立军,你这样子一个人扛下来,真以为自己很伟大很无私了?我告诉你,那把枪是我随意丢到地上的,而真正的证据是这把枪。”
什么?
于立军脸色剧变,怒道:“你……你阴我?”
李向东哼道:“你也不用脑袋想想,如果真的是证据,怎么可能会随意丢到地上?我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故意引诱你上钩!”
就是这么拙劣的伎俩,偏偏于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