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这一场战役,无论胜者是谁,总会有丧命的士兵,脱下身上的这身皮,他们也是寻常人的丈夫,儿子,爹爹。
远处的黑夜里,似乎有了声响,黑压压的人仿禅城水画中的浓墨,一一浮现出来,大片的晕染。
饶是夜视过人,武功高强的胡三看得都不由地感慨:“我滴个乖乖啊,这特么是来了多少人啊,这特么放马踩,也将咱们给踩死了……”
沈云州镇定自若,抬手挽了挽手中的缰绳。
正前方的远处似乎响起了闷雷声,由远及近,地面隐有震动,马嘶声持续很久。
但见沈云州不慌不忙地回身抽了一个羽箭,挽弓搭箭,弓被他拉了满弦,箭却一直没放。
知道队伍再次压近,对方显然也注意到这方有人,顿时叽里咕噜大声喧哗起来。
沈云州却已经嗖地一声,放出了第一箭——
对方马上的一个应声掉马,周围人顿时慌成一团。
这头其他人根本看不见,胡三目视远,刚要叫好。
身边的人已经窜了出去:“杀!”
漠北的前锋都骁勇善战,他们自幼骑马,茹毛饮血,草原的环境恶劣,他们有没有大曦的礼仪历史文化,没有尊卑,只有屠戮生存。
所以好战几乎写在骨子里,他们叽里咕噜说着,却是大举冲了过来——
漠北的黑家军铁骑,都是重骑,骑兵各个膘肥体壮,一身的腱子肉。手中拿着的都是混元锤,抡起来一个砸到脑袋就是个死。
相反大曦的士兵,个顶个的矮小,一眼望去并没有漠北士兵的彪悍。
不说旁人,就是带队的将军沈云州,也是一个标准的眉清目秀标致的小白脸儿。
“那是大曦国舅,杀了他,封候拜将!升官发财大大得有!”漠北一人忽然发现了这头一袭银甲的沈云州,大声吼道:“那,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