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被砸肿了,跟鞋子分离有些难,他轻手轻脚,慢慢将鞋底掀开——
宋思弦坐在椅子上,沈云州就半蹲在她面前,她分明离得他那么近。
又莫名觉得自己离得他,那么远。
她盯着沈云州鬼斧神工的脸怔愣了一下,又忍不住将视线落在他的头发、耳朵上。
直到耳朵尖发红。
“宋思弦——”沈云州忽然抬头,“怕死么?”
诶?
宋思弦骤然回神,这才想到面前之人哪里是自己可以想入非非的小鲜肉?
而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大灰狼!
跺脚朝堂都要抖一抖,权倾朝野的国舅。
“怕!”她立刻道。
刚一分神,就听撕地一下,沈云州将被血痂黏在她脚上的鞋给拽了下来。
他这才站起身,语气平平:“怕死就好好活着。”
说着,又转身到门边对胡二吩咐:“去,打盆清水,拿伤药来。”
胡二:“大人,可是受了伤?”
“不是我。”
胡二点头,转身去了。
宋思弦看着门边的沈云州,黑发木簪,紫袍玉颜,静站门边,犹如谪仙。
分明不好沾染,也不能沾染。
却让她心底不由自主地产生了欲念。
若男子绝色如他,便是心狠手辣了些,她也是想要沾染沾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