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掌柜先行一步。
方临跟上。
在他身后,清风拂过白石拱桥下的江水,水面浮萍微微荡漾,然后只见那风打着旋儿远去了,去往九天之上,酝酿一场风暴。
此谓:风起于青萍之末。
……
今日,黄荻轮休,店里刘掌柜拉壮丁来的大儿子——刘洪文也还在。
刘洪文此人白白瘦瘦,是个读书人,还是個秀才,不过比不得董祖诰,二十多岁才考中。
如今,他也在为下一次乡试做准备,店里没人的时候,就或捧着书在读,或习练八股文章,很是用功。
这会儿,刘洪文或许是累了,起身舒缓着筋骨,踱步到方临旁边,袖手看着方临记账的字,微微点头,评价道:“方临,你字写得还行!”
“也就一般吧!”
方临笑了笑,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他已摸清了对方的脉,表面和和气气,背后隐藏着一股傲气,难易亲近,相处起来让人不太舒服,不过他也没表现出来,保持表面关系,不打算深交。
有些人就是这样,第一感觉就处不来,那就不必为难自己——倒也不是说放不下身段,而是他有感觉,对方就没把他当作同一层次的人,再如何也是无用功,另外,对方身份也没到他一定要‘热脸去贴冷屁股’的程度。
“还行?去去,你也真是敢说,明明比伱的字强许多,你的字只得其‘形’,方临的字已有‘神’矣!”
刘掌柜又是欣赏,又是惋惜,叹道:“就单以字来说,去考举人、进士,这字都不会给方临拖后腿。”
旁边,正在打扫的柴一苇听了,露出震惊脸,知道方临的字写的好看,却没想到竟这么厉害。
刘洪文心里不太服气,承认方临的字可能、似乎、大概比他好一点,但也没到那种程度吧?不过这是老爹的评价,也不敢反驳,只得悻悻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