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俩人一边跳一边聊,直到曲终人散,才握手再见。
放暑假之前,黄丽琼又专门约赵兴华见面,两人还在一起吃了饭。暑假之后,赵兴华就是四年级的毕业生了,而黄丽琼也将升入大学三年级。
这件奇怪的事情,在赵兴华心中留下一个疑团,暑假回家他曾经想把这事告诉洪燕,可是总又觉得不那么妥当,或者说两人之间的关系还没到那种程度,就把这件事暂时藏在心中。
暑假后回到学校的当天,黄丽琼直接找到赵兴华的宿舍,这时赵兴华似乎意识到黄丽琼对他产生了好感。赵兴华全身心地投入毕业前关键阶段的学习,自己出生在农村,前途未卜,平时除了学习,尽量回避黄丽琼的盛情。谁知不久,他就发生了这样意想不到的灾难。
赵兴华这个二十二岁的年轻大学生,并没有因为自己遭受不白之冤而变得愤世嫉俗。他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相信事实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如果说法律认定是他砸死了那个大平头,起码也会判他无期徒刑的。他觉得这是他不幸中的万幸。赵兴华没有想那么多,也没有考虑到以后怎么办,从看守所出来,第一件事是去感谢那位纯朴的农民大妈朱友兰。赵兴华向黄丽琼借了两百元钱,买了礼品,找到朱友兰的住处。
朱友兰和女儿住在一条小巷的深处。这是用石棉瓦搭建的一间十多平方米的简易房,室内除了两张木板床和一个煤气罐、灶具外,几乎连坐的地方都没有。见到朱友兰,赵兴华一句话也没说,一下子跪在大妈面前,双手紧紧抓住朱大妈,叫一声:“大妈,您就是我的再生母亲,如果不嫌弃,您就当我是您的儿子吧……妈……”
朱友兰赶紧拉起赵兴华,激动得半天才说:“孩子,快起来,你是一个好孩子,大妈亲眼所见。”
此时此刻,赵兴华心中的激情在不断地往上涌,朱友兰大妈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农村妇女,多么纯朴而又善良,多么真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