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晋代郭巨,他原本家里可以不那么贫寒,却把家产分给了两个弟弟,还要独自供养自己的母亲。
等到妻子生了儿子,他竟然寻思着养孩子,势必会影响供养母亲,想把儿子埋掉!
这个事例,槽点太多。
且不说把家产分给两个弟弟,是否有为了博好名声的嫌疑。
就说选择独自供养母亲,明明弟弟们家庭条件更好些,却要母亲跟着自己受苦。
最后还想埋掉自己妻子十月怀胎生下的儿子?!
完全没有把妻子的感受,和儿子的性命当回事。
可就是这种事例,却被写进了《二十四孝》!
《二十四孝》里,不只有郭巨。
还有东汉姜试,因为妻子庞氏日日给婆母做鱼,只一次取水做鱼晚归,就被夫君‘误解’,以怠慢婆母为由,逐出家门的故事。
甚至还有荒诞到,因为妻子对自己所刻的一对父母木雕像不够恭敬,说是木像眼中垂泪,就把妻子休弃的丁兰!
种种事例,都说明了一个残酷的事实。
只要和孝道沾边,管它事实真相究竟是什么!管妻子究竟有无过错?
男子都可以拿大过天的孝道当理由!
去损害妻子乃至任何人的利,来为自己博得益!
云皎月模糊了朝代背景,说话时,像是在捏造民间流传的案例。
虽然很可笑。
但云皎月还是说道,“爹,姑父要是真烧死了姑姑。”
“陈家的生意得暴涨数倍。以后说不定还会有文人雅客,去歌颂姑父的至孝!”
“像这种书上的东西,无论事实真相,一旦歌颂成了标杆,就会流芳百世。”
要挟着云长东,“如果爹非得和姑父作对,咱们青州城里的人,恐怕会因为厌恶姑姑,而抵制我们云家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