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春温从酒店出来后,天色已经暗了。来往行人两两成对,欢声笑语飘在暖黄色的路灯中。偶尔会有人朝林春温递来讶异的一瞥。
他提着高跟鞋,慢慢走在街上。
刚刚喝了点汤的肚子更饿了,林春温下意识的,就往平时他最喜欢的小餐馆走去。
他还要找个地方把身上的衣服换下来,这些都可以换不少钱,能大大缓解林春温目前的窘境。
h市是一个新建筑和旧楼房混杂的城市,因为发展速度太快,从那些通天的玻璃大楼底下走几步,就能看到低矮狭窄的居民楼。
小餐馆就开在这种居民楼的小巷子里,夫妻俩开了几十年,口碑一直很不错。
林春温走到巷口,看到熟悉的光芒和小摊,忍不住加快了几步。
等快到近前的时候,他又有些犹豫地停住了脚。
虽然他现在的打扮一看就是女生,但熟人还是能认出他来的。想到那对和气的夫妻……林春温叹了口气,决定随便找个餐馆解决肚子问题。
就在这时,摊子上摇摇摆摆地站起来了几个人,嬉笑地撩开衣服,嘴里叼着牙签朝这边走来。
现在转身就走有点太显眼了,林春温垂眼,往墙边走了几步,躲在了阴影中。
“……诶,刚刚那个单子不错啊,跟着一起打,几棒子敲了就有200。“
“是啊,看样子还是个学生吧,真惨哈哈哈哈哈。”
“下次还去不?”
“去啊,炽夜老板不是说了,还包烟酒。”
这几个人走近了,拖鞋吧嗒吧嗒砸在地上。走近林春温近前时,吃得有些晕乎的一个人瞥了眼林春温。
拖鞋的吧嗒声突然停了,路灯下,高跟鞋上的水晶不知什么时候漏出了阴影外,摇晃着散发出颤颤光晕。
林春温站在原地,在想刚刚闪过去的那个词。
炽夜?那不是他哥林恒真打工的地方吗?
拖鞋的吧嗒声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