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的领袖一心要砸碎清朝政府,开创一个全新的国度,就力求天国内部的所有一切都与清朝截然不同,进而从全方位进行改革。
可惜的是,很多改革只是停留在表面上,旧酒换新瓶,换汤不换药,并没有太多实质性的改变。甚至,很多东西越改越糟糕,出现了混乱,开了历史的倒车。
下面就列举一些太平天国中改革改得荒唐、离奇、可悲的东西。
一、改称呼:
称历代帝王均为“相”,称孔子为“孔阿二”,称清朝为“妖朝”,清官为“妖头,清兵为“妖兵”,神像为“死妖”,骂人为“妖魔鬼”。称天王洪秀全为“真圣主”,称东南西北翼等王及头目为“大人”(后期也称“老毛子”),其他内部成员均一律称“兄弟”。但凡掳掠得富贵家子弟及年轻而貌端正者认为干儿子或者养作妾童的,称“公子”,掳得女子少妇为妻的,称“贞人”,此外,还有“小把戏”、“牌面”、“牌尾”、“典乐”、“典厨”、“典硝”、“董事”等等称呼,不一而足。
二、改文字:
随心所欲,胡乱篡改文字,如“圣”改“胜”,“上”改“尚”,“华”改“伍”,“耶”改“耳”,“国”改“郭”,“火”改“亮”,“清”改“菁”,“秀”改“莠”,“山”改“珊”,“贵”改“桂”,“亥”改“开”,“卯”改“荣”,“丑”改“好”。将“辛亥”说成“辛开”,将“癸丑”说成“癸好”,让人莫名其妙。
三、用隐语:
称火药为“红粉”,炮弹为“元马”,巨炮为“洋庄”,百姓为“外小”,上茅厕大便为“调化”,小便为“润泉”,向百姓征粮、索贡为“讲道理”,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四、改刑罚:
订有律令一百七十七条,刑罚主要有点天灯、分尸、剥皮、铁杵、顶车,反弓、跪火、杖肋、鞭背、木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