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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赵构生母韦太后(4 / 6)

场所,类似妓院。韦氏在洗衣院,不可能冰操独守。

天会八年(1130)六月,金太宗下令将“宫奴赵(构)母韦氏、妻邢氏、姜氏凡十九人,并抬为良家子(按:妓女从良)”(《呻吟语》)。从洗衣院出来后,韦氏嫁给金国盖天大王完颜宗贤为妾。关于韦氏改嫁一事,辛弃疾《窃愤录》记载,“良久,屏后呼一人出,帝(按:宋钦宗)视之,乃韦妃也。太上(按:宋徽宗)俯首,韦妃亦俯首,不敢视。良久,盖天大王命左右赐酒二帝及太后,曰:‘吾看此个妇面。’盖韦妃为彼妻也。”.?

《宋代十八朝艳史演义》也讲述了韦氏改嫁:“一日,……郎主遂大怒,就将后赐死于外罗院,累及赵后族属为燕京官妻的十余人,一并赐死,……韦夫人险乎也被株连赐死,亏得盖天大王爱护,向郎主力争说:‘废后赵氏,吾妻韦氏,并非族属,何得连坐?……缘何概不追究,偏偏罪及韦氏?……臣弟不敢闻命,务请收回成命。’郎主不得已,就把牌使召回。”演义这东西,七实三虚,完颜宗贤称韦氏为“吾妻”,决非空穴来风。

韦氏在金国生活了十六年,其遭遇不可能不外传。为了掩饰宫廷丑闻,宋高宗便在韦氏的年龄上做文章,将其虚增十岁,从绍兴十年(1140)开始,每逢韦氏“生辰、至、朔,皆遥行贺礼”(《宋史·韦贤妃传》),并将典礼载入史册,依此表明“韦后北狩,年近五十,再嫁虏酋,宁有此理?虏酋舍少年帝姬,取五旬老妇,亦宁出此”,强调韦氏早已失去了生育能力,改嫁、生子的有关传闻不过是金人“编造秽书,以辱宋康”(《呻吟语》)而已,不足为信。

同时,凡是了解韦氏底细的人,大都没有好果子吃。如,身陷金国十五载的洪浩归国后,被宋高宗称赞为“忠贯日月,志不忘君,虽苏武不能过”的忠烈之臣,后来却成了一个“造为不根之言,簧鼓众听,几以动摇国是”(《系年要录》)的罪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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