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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资产挪移】(7 / 9)

会!”

袁天凡说道:“我们占股75%,只需要再有15%,就可以向法院申请退市,届时那些散户也只能卖给我们。”

只要拥有90%的股权,便意味着可以向法院申请退市,也就意味着私有化成功。剩下的10%散户确实有权利不出售,法律没有强制他们出售,但一旦不是上市公司,他们手中的股票就是不值钱,也看不到财报什么的,大家也只有赶紧出售。

林正杰点点头,说道:“没问题,就正式宣布私有化吧!”

此次股市低估,林正杰吸纳泰富集团10%股权,泰富集团吸纳中巴、九巴、港灯的股权至45%;而泰富集团、港灯又分别私有化淘化大同、国际城市集团。

可谓连串的商业活动,如果不是泰富系的现金流支撑,这些商业行动可能需要几年才能完成。

好比前世的恒隆地产,在八十年代就是各种重组活动,被媒体批评浪费很多精力,毕竟每一次重组,也意味着资金在占用。

接着,林正杰问道:“美国那边的进展如何?”

袁天凡说道:“一切进展顺利,目前我们大概已经套现25%,资金也在一笔笔回港。”

林正杰点点头,说道:“月底我也要去趟美国,正好一并视察。”

“好的”

月底,林正杰也要去美国安排维港投资的套现活动。

今年资金全部回港,明年又得去日本考察投资。

这种资产上的挪移和迁徙,每一次都将卷走当地很大一笔财富。

恒隆银行的会议室,正在召开一个高级别的会议。

出席会议的包括林正杰这个董事长,还有五名金融顾问——牟诗礼、袁天凡、李荣森等五人,还有刚刚挖来的总经理陈文锦、信贷部经理李慧玲,以及恒隆银行的原班管理层是以王柱书为主。

林正杰首先宣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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