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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章 【坑人大王】(2 / 8)

称letter b,港府在五十年代末期开始,征收新界农民的耕地作为发展用途,然后拨出可建房屋的土地和他们交换,通常是2.5平方尺的耕地换1平方尺的住宅用地;农民需要拿到这个乙种换地权益书,并不能马上给你换地,而是要等待港府的换地宣布;所以这些农民想立马套现实惠的话,只有出售给地产商。

而前段时间,林正杰和袁天凡跑了七八家银行,最终用价值9亿港币的港灯股权抵押,获得了6亿港币的‘贷款承诺’。

根据林正杰对香港地产的了解,这批‘换地权益书’到1987年时,价值应该可以涨4~5倍。

“分散,购入分散于港九新界的地盘,就可以分别吸引当地的用户购买。每个地区一定会有当地的拥趸,住惯了那区的居民,多半就地取材。加上,分散地盘不如屋村规模庞大,容易一下子就售清。”

不一会,林正杰叫来陈伟忠、唐仁坚。

“叫你们来,是讨论一下,明年我们开发楼盘的大方向。”

散会后,大家行动起来。

总之,检验唐仁坚能否成为一家大型地产发展商的地产高层的时间到了,对此林正杰倒是对他很有信心。

泰富集团从1983年开始,将重回开发商行列,预计1984年便开始销售。虽然那個时候,预计楼价也就600多港币每平方尺,但泰富集团的地价也够便宜,是有赚不少的。

陈伟忠马上说道:

“按照老板的分析,香港这一两年处于争端中,所以购买住宅的多为刚需者,炒房者鲜有下手。所以,我们可以‘分散’、‘分细’、‘分期’来达到‘货如轮转’和‘以战养战’、‘积累经验’的目的。”

“分期,不需要一次过缴付大量金钱,只须缴付少量首期,以后的分期付款,无疑等于交租。”

主要还是积累经验,为以后打下坚实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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