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里,陈昌美、袁天凡很快到来。
“我打算让淘化大同发展便利店,考虑到我们在零售领域的弱势,所以打算以取得美国便利店地区经营为契机我最看好7~11便利店,但不知道他们会不会选择我们,毕竟香港零售领域是怡和系、和记黄埔的天下。所以,美国另外一个便利店品牌‘ok’也是我们的目标两家都一起谈,看看谁谈得拢,我们就做哪个品牌除此之外,我这里也有一份自己的建议书,供你们参考,必要时,就成立自己的便利品牌。”
他当然熟悉便利店模式,但是加盟‘7-11’和‘ok’有两大好处:第一,香港人也‘崇洋媚外’;第二,加盟这些品牌,可以第一时间得到供应链的支持,这是林正杰的知识盲区。
品牌管理费什么的,不会占据便利店多少盈利,这个很好谈。
更何况,如不出意外,明年香港第一家7-11便利店就要在铜锣湾开业了,淘化大同需要抢时间。
陈昌美说道:“老板,你上次讲过这件事后,我就调查过——置地旗下的牛奶公司,好像已经在和7-11谈了,我们根本不占优势。所以,ok便利店反而最有可能。”
林正杰无所谓道:“ok就ok,我们加盟,只是得到便利,实际上我们要有自己的核心经营之道,就好比日本的7-11便利店,效率超过美国一样。”
陈昌美忍不住看向老板给的资料,他认为老板是商界奇才,说不定有着很重要的指导意见。
“好,我马上组建专业的团队,成立我们自己的零售部门。”
实际上,淘化大同有涉猎零售业务,即批发洋酒及销售业务。
林正杰满意的点点头,陈昌美原本就是英资选择的职业总经理,能力自然无需多说,否则大股东也不放心。
“对了,在发展便利店的同时,我还想让淘化大同打入速冻食品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