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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一章 其心必异(1 / 6)

说了这么多,刘忠阳有些累了,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抚摸着怀里的木盒,眼神暗淡,丧失精气,满是颓然。

像是对我说,也像是自言自语。

“后来,我遇上了黄贺,他带我加入了圣马真,我也因此,得到了刘忠阳这个名字。”

“这个组织真的很有意思,我在里面摸爬滚打了很多年,终于当上了护法阳,有了很多很多钱,那些原本能压垮我的现实,荡然无存。”

“后来,我找到了刘牧,他是刘家的私生子,得了白血病,已经很严重了,不是有钱就能治好的病,是我动用真祖力量治好了他。”

“我愧对刘若琳,所以这些年刘牧一直跟在我身边,他身体不好,又赶上我在奉北发展,就把他送到了东店村养着,那里风水好,最养人。”

“可是,你不还是抛弃刘牧了么。”

我心思复杂,从没想过刘忠阳,或者说齐东旭,也会有如此故事。

在他的世界,现实这两字可能比天重,我无法反驳。

但那终归是齐东旭的故事,一个可怜人,和后来的护法天刘忠阳,完全不一样。

如果说,一个人遭受了什么样的苦楚,就要把这些加倍回馈给社会,那就是对吗?

别人杀了我的孩子,我也要去杀别人的孩子?

这未必就对,至少这个世界的条条框框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在我看来,刘忠阳可以选择用齐东旭的身份活下去。

他是高校学子,还有自己的前途。

可惜,他不愿意,他接受不了齐东旭这个身份的现实问题,所以他当了刘忠阳,一条忠诚的狗。

这是他的选择,我不做评价。

但是我林之中,作为一名东北收池人,与他刘忠阳水火不容,所以我们注定了兵戈相向,置对方于死地,这就是我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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