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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一章 同体骨狼(2 / 5)

一口鲜血喷了出来,呲了一墙,把这极简风的别墅装饰染的鲜红。

一张原本象征着和平的白鸽油画,被喷出了一片殷红,血红色的眼珠紧紧的瞪着我们,仿佛在向我们求救,又像是在为这栋别墅而哀鸣。

蒋家别墅,注定会成为蒋家人的坟墓。

再看蒋方盛,他终于有了变化,骨骼肿胀,活生生撑爆了皮肤,毛发疯长,四肢逐渐弯曲,在我们几人面前,从人之将死,变成了凶猛野兽。

“我……我要你们……全都死在这!”

蒋方盛瞪着血红色的双眼,对着我们愤怒咆哮着,随后肉身继续变化,他也彻底丧失了理智,成为了一头怪物。

这怪物形状好似一头野狼,浑身长毛,眼神凶狠,不同的是,他与之前送手链的小东西一样,肋骨从两侧的血肉中窜了出来,把他身体保护在内。

还有那四只不知该用手脚还是爪子来形容的肢体,机白色的骨头从指尖突出,就和狼爪一般,带有弧度,狠狠抓在了地面上。

“林哥,这回出事了。”见到蒋方盛变成了这副样子,易朝一眉头皱紧,对我说道,“等会我去拖住他,你让王景长生全力刺激妖体状态,带着你逃出这里。”

说着,易朝一又从身上掏出遗书递给了我:“我要是死了,把这个交给王潘明。”

我一愣:“你这是干什么,咱俩这一晚上见到的怪事还少吗,至于掏遗书?”

“这是骨狼,还是头与人体同体共生的骨狼,咱们绝不是对手。”

见我不解,易朝一长话短说,对我解释起了骨狼的来源。

传说中,在地狱服刑之人,刑满释放后,可以再入轮回投胎。

通常而言,这种罪大恶极之人的头一趟轮回,只能投胎在牛羊家畜的身上,直到辛苦一生,被主人宰杀后,才算是彻底洗清罪孽,有机会再投胎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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