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过两种原因,一是利益冲突,二是新仇旧怨。
金灵儿是哪种,凌逍搞不准,也懒得管。
此女不可以离开北梁国,似乎是牵扯到了某些利益。
但金家行事作风欺软怕硬,又很像会跟人结仇的那种。
凌逍摸着下巴,思忖道:“只要不是面对多个筑基,我和冥狐一明一暗,护她周全倒也不难。怕就怕她仇家人多势众、不择手段……”
“既然如此,便要在合同里下点功夫了……”
凌逍作出了决定。
金家想他接受委托,必须答应他几个条件,否则免谈。
他可不想重蹈覆辙!
黎明试炼,卫湘,柳珺欢!
每每想起这件事,凌逍就感到心有余悸。
实力再强,也怕遇到猪队友啊!
想清楚了,凌逍当即拟一份合同,起身返回大营。
半小时后。
他与金家顺利签订契约,达成了协议。
委托内容照旧,酬劳也照旧,凌逍则添加了一些特殊说明。
第一条还是老生常谈,即委托期间,金灵儿必须听从凌逍指挥,并无条件执行所有不以伤害她为前提的要求。
第二条是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任务失败的情况,凌逍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金灵儿自杀、被雷劈死、被狗咬死、被族人陷害,被朋友陷害,被族人的朋友陷害,被朋友的族人陷害等等等等。
当然也包括“敌我实力差距悬殊,超过了金家对委托内容的描述范畴”这一条。
总之极为详细。
凌逍是把所有能考虑到的情况,通通考虑到了。
金清等人虽有不忿,但凌逍提出的这些条件,于情于理又说得通,只是商议一番后,便签订下来。
“三位,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