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宋国公冯胜、颖国公傅友德等往北平等处备边。其山西属卫将校,悉听晋王节制。北平属卫将校,悉听今上节制。凡军中应有机务,一奏朝廷,一启王知,永著于令。”
洪武九年的圣旨。
意思是山西的卫所,皆听晋王的节制,北平的卫所,皆要听皇帝的节制。
凡是军中的事务,除了奏请朝廷,同时也要经过亲王,永远遵守这道命令。
这一年,晋王的权利达到巅峰,燕王对北平卫所有知情权,也就是参与权。
而秦王的权利比晋王还要大,整个陕西都听命于秦王,成为官员首要的攻击对象。
十余年过去。
秦王失败,文官获得胜利。
如果形势不变,北境诸省三司就会形成惯例,控制军政大权,那么北境的局势就变了。
而令人措手不及,发生了蓝玉大案。
洪武二十五年末,这道旧令重新下达,除了重申晋王权利外,关于北平则改成,北平属卫将校,悉听燕王节制。
洪武二十五年末,把北平三司大员调走北平,就是为了燕王掌控军权铺路。
“从洪武九年起,平遥儒学训导叶伯巨以“星变”上言,指出皇爷爷分封太过,日后必然会手足相残。”
朱高炽在长史府,当着众人的面,言语熟练,语气有力,令人埋头深思。
十三岁的朱高煦,虚岁十四岁。
最是敏感的年龄,努力学着大哥,让自己看起来沉稳些,可仍然有些气愤。
朱棣打量了眼老大和老二。
老大有治理之才,老二则孔武勇猛,两兄弟一内一外,犹如天成,如果兄弟和睦,何愁北平不兴。
老大对老二老三有些严厉,不过作为长子,理应在弟弟们面前保持威信。
而能不能有这份胸怀,朱棣有些迟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