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滋,特洛夫地铁口停车场,有三辆车被烧毁,需要过去完成例行笔录……”
才驶出威尔希尔警局没多久,电台里就发布了任务。
听到熟悉的地名,洛克心里咯噔一下,忙拿起手台,抢着回道:“7ada
轮到科鲁兹的时候,洛克盯着后座的地板仔细地看了几眼,发现了黑色的焦灰,他很清楚这是血液烧焦后的形态。
又爬下去看车底,地上也有几滴烤干的血斑,已经是褐黑色了。
妈的,居然渗漏了。
脑子里瞬间转了几下,应该问题不大。
洛克犹豫了一下,瞬间就有了决断,对正在给马自达车主录口供的大卫问道:“fbi今天早上发过来找的那辆车是什么颜色?什么型号?”
保险公司若是对车进行检测应该会发现车里烧过的血迹,避免节外生枝,还不如他主动发现。
而且车底也有渗漏的血斑,故意疏漏反而是画蛇添足。
反正他很笃信,这车里不会留下他任何痕迹,更何况已经烧成这样了。
不过他这行为妥妥的自己揭发自己。
大卫想了一下回道:“好像是灰色,没说型号,怎么了?”
洛克又问道:“这辆科鲁兹登记的是什么颜色?”
科鲁兹车主和本田车主都已经走了,马自达车主最闲,就留在最后了。
大卫翻了一下笔录,回道:“灰色!”
他也意识到洛克应该是有所发现,忙走到科鲁兹的框架边,问道:“发现了什么?”
洛克指了指彻底烤焦的血斑,神情笃定道:“应该是这辆车!”
大卫也趴下去确认了一下,又盯着后座地板的焦状物看了一会儿,扭头对洛克说道:“应该就是了,你汇报吧!”
马自达车主一脸八卦地问道:“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