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场,半个小时后。
大卫一脸惊愕地盯着洛克,“小子,我看过你的考核成绩,你的平均分是7环,而且也没有提到你会步枪……”
洛克轻轻地放下手里的hk416,卖得贵不是没有原因的,简直就是艺术品,而且声音还贼好听。
他耸了耸肩,一脸无所谓地回道:“我听说枪法好的会被分配到swat,嘿嘿,我十岁就在我外公的农场用雷明700杀野狼了……”
他之所以将枪法暴露给大卫,是因为两人是搭档,他必须让大卫知道他的实力,这样才能配合得更好。
洛克.李十多岁的时候确实在农场用雷明700打过野狼,但是枪法很臭。
接着洛克又试了一下雷明870,难怪美国警察都喜欢用这个型号的枪,确实是近战神器,而且贼有范。
手枪洛克对比了一下,他确实更加喜9,这把枪更是符合他的手感。
不过巡逻的时候,他还是会跟大卫一样带格洛克g18,因为它的弹量是17发,9只有15发。
g18甚至还能配31发和33发的弹夹,清空弹夹可以将人直接打成筛子。
格洛克风靡全球不是没有原因的,虽然工程塑料让这把枪的质感确实差了很多,但是它轻,价格低廉,而且精度和卡壳率都远远低于其他的枪,典型的皮实赖用型。
以他现在手枪l3的水平,用什么枪,对他来说,差别已经不大了。
固定靶打了一轮后,洛克觉得没意思,便又去打移动靶,大卫一直跟在他身后计时。
看着洛克步枪手枪娴熟地切换,大卫看得头皮发麻,他觉得两天不见,他又快不认识这小子了。
洛克关掉枪械的保险,扭头对大卫问道:“怎么样?多少?”
大卫一脸不敢置信,“你真的第一次打?”
洛克回道:“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