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猎人’。
这些人,也存在潜在的危险。
考虑到某些风险问题。
这次行动,迪恩两人都不准备用有编号备份的武器。
路途。
马萨临时离开了一下。
再回来的时候。
车上已经多了两个简陋的背包。
其中包括了一套红外热成像仪、一套军用夜视仪、一把半自动步枪、一把格洛克19,一把m1911,几个补充弹匣和足够两天的食物、水。
至于帐篷一类。
完全没必要。
因为睡在这玩意里面,很容易被偷袭。
“你很喜欢用m1911?”,马萨看着不断拆卸手枪,检查性能的迪恩,有些好奇道:“我以为你们警探都喜欢使用格洛克19这种子弹多一些的手枪。”
“我只是射的准,不代表就能枪枪致命,一些牲口的生命力十分顽强,即使是脑袋中弹,说不定都存在反击之力。”
迪恩拿起一颗亮白的子弹:“11.43mm的钢芯弹头子弹,就不会存在这样的情况,这些小家伙,可以保证被它们亲吻的倒霉蛋、前后都很通透凉快。”
其实山里面,用步枪更爽。
威力强,扫射快。
一般的灌木,根本无法作为掩体。
但迪恩已经决定,将其他枪械,都当做‘白面具绅士’这个马甲的唯一出手特征。
而作为洛杉矶五星好警探的他,给别人的印象,将只擅长手枪和肉搏,对于长柄武器,很少接触!
看着迪恩手上冷森森的钢芯子弹,马萨没有继续多言。
强者不需要被人教做事。
他们只相信自己!
包括马萨,在痕迹追踪领域,也是如此。
中午十二点。
两人终于抵达了哈嘎尔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