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身长这么帅,怎么会选择当劫匪?”
“不怕被那些老黑走旱道?”
迪恩看着后视镜上自己菱角分明的脸蛋,心里有些郁闷。
这具身体,应该是混血。
黑发蓝眸,五官立体,骨架粗壮,总体看起来,体型更偏向西方人,却没有西方人粗糙的毛孔和浓郁的体毛。
以迪恩的眼光来看。
前身去当鸭子或者模特,明显比当劫匪、混帮派有前途。
刀口舔血的日子并不好过。
这一行,大多只是下水道的老鼠罢了。
现在迪恩只希望,前身没有和那些黑帮牵扯太深,让他有回头路,做一个能站在阳光下的普通人。
皮卡南行,行驶了半个时辰之后,终于出了林间小道。
迪恩头愈发晕眩。
脑海里,两人的记忆,开始发生碰撞融合,让他认知都迟钝许多。
这种情况下,不适合继续开车。
迪恩一巴掌甩在自己脸上,借着疼痛刺激,让脑子清醒一些。
前身刚抢完银行,现在情况不明,不适合居住旅馆。
他扫了一眼四周,见前后没有车辆,干脆一转方向盘,朝荒野开去。
片刻。
车子驶进一片地势低洼处,停在了远离公路的区域。
迪恩锁好车窗,眼睛一眯,缓缓陷入了沉睡...
...
嗡~
嗡~
迪恩有些迷茫地睁开双眼,下意识从口袋拿出手一部手机,按了接通按钮:“谁?”
“迪恩?”
电话那头,传来清脆的女声。
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
迪恩眼中的迷茫逐渐散去,聚焦在手机。
他摇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