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给自己烧了一壶热水,即便过了这么久,他还是不太习惯喝冷水,或者直接喝水龙头里的水。
就连他两个弟弟都被他教导的要喝热水。
感谢那位便宜老爹,在他生前也有类似的习惯,所以家里人没有什么阻碍就接受了这个习惯。
但其实是因为唐德知道纽约的地下水管里使用了大量的铅管,尤其是贫民区。
这些铅管因年代久远被腐蚀后会有大量的铅脱落蕴含在水内,如果就这么喝下去估计路易斯和雷吉亚斯的脑子会受到一些影响。
所以唐德现在去谁家都是自带水的,或者干脆喝酒。
只有身处于纽约才能清楚一件事,那就是这里不是贫民的乐园,而是富人的伊甸园。
在这里,有钱才有健康,才配叫救护车,享受最好的医疗资源。
有钱才配享受美食,不用忍受那些粗劣奶油的增肥。
否则普通人一旦被透支消费主义洗脑,开始超前消费,就会活在一堆厘不清债务里,再也无法脱身。
就像母亲卡梅拉现在口中的人名。
“汤姆,汤姆·布朗恩。”
唐德皱起眉头:“他怎么回来了?出狱了?”
这位汤姆就是曾经诺顿家的邻居,也正是那位被监狱债务差点逼疯的家伙。
“不知道,我只是远远看到一眼。”卡梅拉没有细说,唐德也没有将其放在心上,或许是回来缅怀一下自己曾经的住处吧。
当然,现在那里已经属于别人了。
“叮铃铃!”手机这时候忽然响起,唐德拿起手机接听,结果里面传来了一个粗犷的嗓音:“嘿!bro!”
“嘿,雷蒙!”唐德一下子被唤醒了前几天的记忆,知道这位黑人老兄是来找自己讨论专辑封面的事情了。
“哥们,我经纪人已经到纽约了,我们正在一起,你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