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奇阁

繁体版 简体版
笔奇阁 > 闪婚后,我被舔狗段少追着宠 > 第11章:我要告他

第11章:我要告他(1 / 2)

男人用额头与她相抵,桃花眼里满是讥笑,“看来还不太满足,在离开前我觉得有必要满足你。”

这大白天的,这狗男人到底是在想什么!

“卑鄙无耻!”此时的周可寻可不是昨晚的那个周可寻,在他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弯起膝盖狠狠的给他来了一脚断子绝孙。

在他的嚎叫中,钻出豪车逃得无影无踪。

昨晚被姓段折腾了一宿,周可寻走路的姿势着实不太雅观。

拨通了林恩的电话。

“接我。”

半小时后,林恩开着她的奥迪来到了她的跟前。

墨镜一摘,林恩瞠目结舌,“怎么了这是?昨晚那十三个小鲜肉你又喊回去了?”

只是几小时没见,周可寻虚得跟被吸了血似的,眼眶发黑,嘴唇发白,还有她la着腿走路的样子,林恩都不忍心让她多走几步。

“一言难尽。”

关上车门,林恩问,“去别墅?”

“不!”那别墅可是段志成为他们准备的婚房,那地方很危险。

“回公寓?”

那公寓是可寻单身时住的地方,可寻摇摇头,“去你家。”

见她犹如一只惊弓之鸟,林恩断定这渣女昨晚肯定是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亏心事。

身高一米七的她抱起身材娇小的可寻,轻松得如同家常便饭,可寻跟往常一样安静的靠在她怀里,她已经习以为常。

以前只要遇到事情可寻都会这样。

她们是在高中时认识的,那天她们俩在同一辆公交车上,有个猥琐男见可寻长得好看,拿着手机在她的裙摆下一顿偷拍,被站在一旁的林恩看到了,身为高中生的她一点也不害怕被报复,抬脚就给那猥琐男一脚,将他直接踢趴在车里,上去就抢了他的手机大喊,“这男的是流氓,偷拍女孩裙底。”

吓得可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