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从草丛小路狼狈地爬出来,触及伤口,委屈哀嚎几声。
那是一个穿着破旧迷彩外套的农妇,披头散发,头上沾着几根草叶。
隐约却露出精致漂亮的脸蛋,带着一丝狐媚气质。
背着的竹筐,滑落下一袋干粮和柴刀。
叶飞鹰打量了两眼,不敢确定猜测。
“翠月嫂子?”
绕到她旁边,凑过去看了一眼。
立马认出了丰腴妇人的身份。
村里有名的寡妇,漂亮。
但脾气暴躁,当年王财想调戏她,被她拿菜刀,追了大半个山头。
那以后,十里八乡都知道了这位泼辣的美艳寡妇。
眼下,这一身上山粗陋衣着,依旧掩不住她散发淡淡的清香。
脸蛋更是艳若桃李,桃花眼带着淡淡水雾。
翘着的一只嫩白小脚,右脚脚踝又红又肿。
“呀?”刘翠月听到熟悉的声音,吓了一跳。
当看到是叶飞鹰时,她更加惊讶了,“大傻子!是你啊?”
“赶紧的,背老娘回去。
“真是倒霉,在坡上滚了下来,扭伤了脚。
“看来三两天没法上山了。乖,听话,老娘回去,给你糖吃。”
刘翠月一边抛媚眼。
最喜欢逗这个傻子了。
纯真可爱,没有那些个臭男人讨厌。
“糖就不吃了,吃多了会蛀牙,我先帮你看看脚。”
叶飞鹰笑道。
把刘翠月当姐姐看待。
毕竟成为傻子的这两年,刘翠月嘴上不饶人,可实际对他好着呢,没少给他东西吃。
他蹲下,托起她的脚。
除了脚踝肿了,其它地方真的很漂亮,白皙嫩滑,修长娇小,完全可以和一些模特一较高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