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承听抬手按灭他手机屏幕,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套着小鳄鱼钥匙套的车钥匙,递给白思砚:“不借别人的,咱们自己有车。”
陆承听的车,是原身买的,他一次都没开过。
原身在变态以前,也确实是个典型的ega。
车虽然是好车,但人鱼姬色的车身,毛绒绒的座椅套和靠垫,和挡风玻璃前那一排带弹簧的小猫咪摆件。
却让陆承听完全丧失了开车的心情。
倒是白思砚,根本不在乎这些。
他只要一想到刚才陆承听说的“咱们”,就一路美滋滋的唇角都没放下来过,就差笑出声了。
而且不提这车内过于可爱的装饰,白思砚还是头一次开这么贵的车。
无论是座椅舒适度,还是方向盘手感,又或是发动机的声浪,都实在让白思砚喜欢到欲罢不能。
最重要的,还是坐在副驾驶上的车主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