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峪口垃圾焚烧厂项目是市委市政府批准和大力推进的,由此引发了群众的不满,并酿成暴力对抗的恶性事件,理应由市委市政府承担责任。
但总不能让胡青云或者李慧自己给自己个处分吧,算来算去,也只有王辉最适合背这个大黑锅了。
平心而论,作为乡镇派出所所长,王辉无论是业务能力还是敬业态度,都还是不错的,盘峪口镇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肯定也有他的功劳。至于在这场风波中所表现出的抵触情绪和不作为,倒也在情理之中。
虽然心里有怨气,但王辉也并没有真的撒手不管,还是在尽最大努力控制了事态的扩大和恶化,在群众和政府之间起到了一个缓冲作用,尤其对情绪比较激进的弟弟王强,更是严加约束,没有让其做出更离谱的事。
就冲上述这些情节,开除警籍,明显有些矫枉过正,抓替罪羊的味道十足。
事实上,真正导致处理如此严厉的原因,是因为王辉和副市长黄立坚以及分局局长高洪泉走得太近了。为了工作调动,王辉多次给高洪波送了礼,其中还包括五万元现金。
而这两个人,正是李慧恨之入骨的。
面对林海的坚决反对,李慧起初是置之不理的,但架不住他的软磨硬泡,最后只好勉强答应了。
最终,王辉被党内记过,撤销所长职务,降为普通民警,而王强只是被训诫,没有追究刑事责任。
以林海的身份和地位,这已经是他能争取到的最好结果了。
王辉本来已经做好了被清退出公安队伍的思想准备,但最后得知只是记过降级,自然大喜过望,多方打听之后,得知是林海从中斡旋的结果,自然非常感动,多次想登门拜谢,都被婉言谢绝了。
林海索性好人当到底,仅仅过了一个月,便给当时局长政委一把抓的张成林打了个电话,把王辉调回了分局,安排进了治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