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称,“半日闲”的名头也愈发地响亮。
然,多少人在这里一掷千金,就有多少人要做这纸醉金迷高台下的亡魂。
安顺的娘亲名叫寄云,是玉衡国一个富商的随行婢女。
赌桌上,被他那恶贯满盈的混账爹谭三,单方面地一见钟情,出老千赢回了家门。
谭三的赌技高超,在半日闲是出了名的浪荡子,他的酒肉朋友很多,仇家更多。
不过江湖事,江湖了,就在谭三以为他这辈子会在刀尖上稀里糊涂的过完时。
那输红了眼睛的富商,一指身后的小丫头,说要用此女为赌注,一把翻盘。
谭三是风月场所的老客,自诩什么样的姑娘没瞧见过,却没一个入得了他的心。
只是,当他一眼望向寄云,正要嘲笑富商别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时候,那站在一群粗壮大汉中的小丫头,也恰好望向他。
寄云那副对他颇为畏惧,又泫然若泣的模样,映在他有些呆滞的瞳孔中。
何为我见犹怜?
一个念头,在他的脑海中油然而生,谭三知道他想成家了。
成亲的那一晚,谭三问过寄云,说他在赌场上将她赢回来的一刻,她为什么要哭。
寄云说,她出身低贱,自幼就被当做货物一般买卖交易,即便她今日嫁了,所嫁之人也并非所爱,左右看中的不过一份安定而已。
谭三听后大笑,没想到他心仪的女子,竟如此的胆大直爽。
他不在乎世人口中的两情相悦,想着爱与不爱有什么关系呢。
许多媒妁之言的贫贱夫妻,在没掀盖头前,还不是一样的未曾谋面,然后柴米油盐的过一辈子。
现在他娶了她,那么只要他活在世上一天,定不会让寄云觉得所托非人。
这之后,一向嚣张跋扈的谭三,果然收敛了很多。
至少邻家的孩子,在见了他后,觉得这个人似乎没有父母口中那么恐怖,他最爱吃的是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