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自己的好兄弟先喜欢上的女孩,从小接受到的高等教育告诉他,这种行为很不耻,绝对不能抢自己好兄弟的女人。
连觊觎都是一种罪,可是喜欢是人之本能,又怎么能控制地住呢?
他就像个懦弱的拾荒者一样,每天期盼在宋逾白的口中听到关于她的消息,哪怕仅仅是她的名字。
他从宋逾白口中得知她的生日,会每年都会为她准备生日礼物,但却从来不敢送出去。
恶心自己这种做法的同时又疯狂的忍不住想知道。
无数个日日夜夜,他都陷入了自我焦虑的循环。
当他终于想通了不如放手一搏跟她表白的时候,却在垃圾桶里面捡到了宋逾白写的情书。(见正文118章)
那时,他犹如醍醐灌顶般地清醒了过来,自己到底在做什么?
大二的下学期,当他知道她要去加州的消息时,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面喝到烂醉如泥,眼泪直流,把沈父沈母吓了一跳。
那种感觉他现在还记忆犹新,如百爪挠心,生不如死,心脏紧锁到喘不动气。
最后,她还是走了。
走的那天,他悄悄去送了她,看着天空中那架飞往加州的飞机带走了他心爱的女孩,他的心就像死了般,无法再跳动。
直到几年后她的父亲出事入狱,他再次见到了她,她比之前更瘦了,人变得也更漂亮了,浑身透着股坚毅的劲儿。
他好像更加喜欢她了。
一眼就喜欢的人,怎么可能只动一次心?
同时,自己却变得更加胆小了。
甚至有那么一瞬间,他永远希望,这场暗恋能够寿终正寝。
到死也不会有人知道。
但凡得不到的,都是百爪挠心。
对于暗恋这件事,往往坚持比放弃容易太多了。
直得知他们官宣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