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者,人与生俱有之理,未尝或异,仁义理智之理,下愚所不能灭,而声色臭味之欲,上智所不能废,可谓之性也。”
也就是说,就人的欲望而言,人的耳目口鼻的自然欲望,对声色臭味的需求是自然而然的,是人性中的本有之物,“高级”的仁义理智之理是性,“低级”的声色臭味之欲同样是性.姜星火的观点显然跟程朱理学是背道而驰的。
程朱理学认为仁义理智来源于人的天命之性,声色臭味之欲则来源于气质之性,欲盛则害理,与天命之性不相容,所以必须“存天理灭人欲”,发展到极端就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然而姜星火的话还没完,基于物质一元论,他自然有相应的完整的配套理论,用来代替基于理气二元论的天理人欲论。
“天以物质而生人,理寓于物质而成性。”
“声色臭味保证人之成长,仁义理智以端正人之德性。”
“理以欲为体,如果没有基本的生命现象,也就无所谓人性,更不用说理了,理以欲为存在的前提,没有舍弃欲的人性,也就不能离欲而言理。”
“理和欲皆是物质的虚产物,并非实存在,理与欲共同保证了‘人之所以为人’,二者缺其一则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人,二者共存于人之中,互相依存。”
“换言之,理欲统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