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乃是郑飞鹰之子,今年刚过十七岁,自幼受到其父郑飞鹰的影响,想要做一个武将,练一身武艺,读百家兵法,初露锋芒。
之前郑庆曾出征过一次大齐,三战皆胜。还在军中比武,击败了柏策。
他本人也觉得郑庆只要好好培养,未来定能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所以这一战,让郑庆去当个副将,刷刷军功倒是不错。
也在军中建立些威望。
其次,郑庆的确是当今朝中百将中,最有实力的了。除了战斗经验不足之外,似乎没什么缺点。
朝会散去,几个密探前来,脸色有点难看。
“我们在追偷袭者的路上,发现了这个。”
一个玉佩递上来。
“这玉佩有什么问题么?”
天狼皇问道。这簪子似乎除了好看一点,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这玉佩名为九阳玉佩,是用一块九阳玉制成的,价值连城。前些日子,一个商人放在拍卖场上,卖出了两万两银子的高价。”
密探开口解释。
“这群人,真是疯了,一个玉佩花两万三千两银子。”
天狼皇皱了皱眉头。
不过如今正处国难之际,他没功夫管那些大族和大臣们是否奢华。
“而且,是龙傲买下来的。”
密探的下一句话,让天狼皇的脸色大变。
“他不是死在燕春楼里了么!”
“对,燕春楼昨夜同样是发生了一起爆炸。但救火及时,大多数人的尸体都没有烧毁。但唯独龙傲和一个清倌人的尸体,没有找到。”
“且听老鸨说,龙傲很喜欢那个清倌人。几乎只要有机会,他都会和清倌人见上一面。”
话语落下,天狼皇的脸色彻底阴沉下去。
假死!
除此之外,他想不到其它的可